
今天上午,源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区会展中心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源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源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此次全体会议应到会代表人数181人,实到人数17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刚作了《源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顺利完成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一年,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齐心协力、认真履职,贯彻区委决策坚决有力,监督工作实效明显提升,法治源城建设扎实推进,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凸显,自身队伍建设有效加强。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面对新时代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查仍不够到位,“双联系”(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代表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镇街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源城区实现全面小康、奋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着力推动“四个源城”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让人大更加有为;二是坚持制度自信,强化监督意识,让人大更加敢为;三是坚持为民谋福,强化履职意识,让代表更有作为;四是坚持务实创新,强化标杆意识,让人大更加善为。

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洪天作了《源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以来,区人民法院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85件,办结4738件,收、结案全市第一;审判人员人均结案158件;结案标的总金额28亿多元;12项衡量审判质效的综合监控指标中,达标8项,比2016年增加了3项。
2017年,面对复杂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区人民法院也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较多与人员结构矛盾突出,人均办案量超出全市1倍多,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司法改革压力大,审判团队与审判权运行新模式仍需磨合,审判辅助人员配置不科学、人才流失情况依然存在,部分改革举措有待相关部门联动推进;三是审判法庭与庭审需求严重失衡,由于现有法庭数量限制,案件快速增长与庭审排期开庭不足矛盾日益突出。如,2017年12月新立案件,开庭排期已经安排到今年3月份。四是个别干警纪律作风意识不强,司法水平不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提升;五是执行难等问题还须下大力气破解。等等。对此,区人民法院将深入分析成因,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源城区奋力实现全面小康、走向率先振兴的关键阶段,也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区人民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为落实区委七届三次全会奋斗目标,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新”“心”两城,奋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龙头,当好推动河源在粤东西北率先振兴排头兵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区人民法院将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职责使命;二是坚持依法履职,维护全区大局稳定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四是加强司法公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五是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骆德忠作了《源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重要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的奋斗目标,突出抓好司法办案、服务发展、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源城、平安源城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查办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服务城区经济发展积极有为;主动服务大局,打造民生检察;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司法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 区人民检察院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新的办案模式和制度运行面临新挑战,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检察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区人民检察院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区委七届四次全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新”“心”两城,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平安源城建设、推进法治源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民利、推进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新”“心”两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龙头,当好推动河源在粤东西北率先振兴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